今天是:
农业部 中国畜牧业协会 中国畜牧业博览会 猪业 羊业 禽业 牛业 兔业 草业 畜牧工程 

云南省畜牧业协会主办

资讯热线  0871-65637465

搜  索
新闻资讯
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》
作者:wzwh来源:新华社时间:2019-09-12

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 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《意见》指出,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,立足当前恢复生产保供给,着眼长远转变方式促转型,强化责任落实,加大政策扶持,加强科技支撑,推动构建生产高效、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、布局合理、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,更好满足居民猪肉消费需求,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。

《意见》提出,要稳定当前生猪生产,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,规范禁养区划定与管理,保障种猪、仔猪及生猪产品有序调运,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,加强生猪产销监测,完善市场调控机制。要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,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,积极带动中小养猪场(户)发展,推动生猪生产科技进步,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,加大对生猪主产区支持力度。要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,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,强化疫病检测和动物检疫,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。要健全现代生猪流通体系,加快屠宰行业提挡升级,变革传统生猪调运方式,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。

《意见》强调,要强化政策措施保障。一是加大金融政策支持。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,提高保险保额、扩大保险规模,并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联动,鼓励地方继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。创新金融信贷产品,探索将土地经营权、养殖圈舍、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。二是保障生猪养殖用地。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,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,取消15亩上限,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。三是强化法治保障。加快修订动物防疫法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,研究修订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,健全生猪产业法律制度体系。加大执法监管力度,依法查处生猪养殖、运输、屠宰、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
《意见》要求,各省(区、市)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稳定生猪生产、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负总责,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。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,加大工作力度,抓好工作落实。各省(区、市)要在今年年底前,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国务院。



【网站声明】

1.转载自其他媒体,我们本着为用户传递更多信息为目的,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
2.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所刊发、转载的文章,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;附带版权声明的文章,其版权以附带的版权声明为准。

3.本网站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请来信或来电告之,本网站将立即给予删除。



我要评论
匿名
发表评论
  • 暂无任何评论数据!
查看更多
— 友 情 链 接 —
企业服务
咨询热线:0871-65637465
联系我们:ynxmyx@sina.com 电话(Tel):0871-65637465 传真(Fax):0871-65637465 邮政编码(Zip):650225
地址:云南省农业大学东校区鸡文化博物馆 技术支持:云南追溯科技有限公司